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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 栏目:公告通知 | 点击:

 

青路桥安〔202123

司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全司各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确保节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措施,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节后复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并按相关要求合理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如既往地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及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和遏制“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二级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目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针对春节过后疫情防控下各单位复工过程中,新施工队、劳务队进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项目部要对全体参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场人员要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为24学时),上岗前要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100%,全面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各二级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各施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持证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安管部备案。

三、全面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

各项目部要结合公司青路桥安202112号文件《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技术、设备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组员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等维修、保养、检测和验收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周边地质及构筑物的安全状况;施工用电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到位情况;项目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措施;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牌完好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海拔施工项目参工人员进入工地前是否按公司要求进行了相关体检情况。对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处置“五落实”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经本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项目部开复工安全自查整改等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四、全面开展项目施工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各单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施工风险辨识、评估等相关工作,全面辨识、评估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落实风险管控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二级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协助和指导好项目施工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工作,同时全面监督落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各项目部将本项目风险辨识情况按要求报本公司安全科备查。

    各单位安全科将本单位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风险辨识、人员教育情况及各项目安全机构人员配置、名单、电话号码及时报集团公司安管部存档备案。

                                  

 

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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