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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隆商贸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26 | 栏目:工程动态 | 点击:

 

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

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沥青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路桥集团在建工程项目(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1.1项目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1.2招标内容:沥青采购及运费,本次招标分为6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招标编号

2.2.1招标编号:QHHYZB沥青2021-01

2.2.2招标采购材料名称:沥青采购及运费

2.2.3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6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2.7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3.1.2生产厂家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原生产厂家针对该材料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1.3投标人提供的沥青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3.1.5投标人同时具备不小于本项目供应能力的散装沥青存储能力和不小于2000吨的业主专属沥青储存罐。

3.1.6沥青采用散装供应,必须提供与散装沥青运输企业意向性的货物运输协议或自己拥有满足招标人供货计划的沥青运输车辆数量证明材料。

3.1.7如为进口沥青的投标人时,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沥青生产厂家本年度的授权,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原始报送单、产品合格证、含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的商检单等)。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内供货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近3年(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5.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售后服务承诺书。

(3)不接受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投标。

(4)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责任。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

(6)投标人应进入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或经销商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五楼生产经营部(二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3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9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hlq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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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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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运费),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路况(山路崎岖、路窄、沙石便道路段较长等)、油价上涨及高海拔等因素的影响综合报价。

3、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以上运距为西宁至各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的参考运距。

5、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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