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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时间:2021-09-17 | 栏目:集团动态 | 点击: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青海路桥集团党委启动2021年度巡察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国资委工作安排,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紧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各单位承担的使命任务。按照青海路桥集团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总体要求,2021年8月31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2021年巡察工作。

     2021年度巡察工作按照《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路桥集团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巡察办),由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陈海龙任巡察办主任,集团纪委书记张永平、总经理助理彭弥任副主任,各职能部室选派优秀干部参与。

巡察是政治巡察、是重要政治工作,本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不能把巡察当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也要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室监督。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贯彻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巡察工作中,集团党委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和业务关系,从具体业务切入、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在督促履行职能责任、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接受巡察监督与“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同时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向巡察办来信来电来访,共同为实现青海路桥扭亏脱困和发展壮大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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