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改建项目
机电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HYZB劳务2021-03)
本招标项目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改建项目机电工程劳务施工项目已由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承包单位为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机电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后期因材料上涨或下跌、国家政策等影响均不予调价)。
2.3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0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0月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注:本工期是招标人仅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划分施工任务的依据。实际施工任务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对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段落调整及任务增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4料场及施工位置
混凝土拌合站位于K70+000处,隧道位置K27+395-K29+880,此项目距西宁市230公里。
2.5标段内具体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和安全要求必须服从项目承包单位现场管理,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6年06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还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1.4履约信用
近三年内(2018年06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5发票开具
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库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凡被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劳务库黑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五楼生产经营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hlqg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福路巷5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 系 人:薛建刚
电 话:1550055339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
邮政编码:810008
联 系 人:郭言伯
电 话:13997219823
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