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HYZB202110001
本招标项目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MS-SG1合同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项目已由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青海贵丰劳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及排水、路面垫层、砂石料备料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工期要求 |
1 | LW1 | K200+000-K209+000 | 路基土石方、路面砂砾垫层 | 计划工期:根据现场实际确定。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2 | LW2 | K209+000-K217+000 | 路基土石方、路面砂砾垫层 | |
3 | LW3 | K217+000-K228+000 | 路基土石方、路面砂砾垫层 | |
4 | LW4 | K228+000-K253+078 | 路基土石方、路面砂砾垫层 |
注:本段落是招标人仅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划分施工任务的依据。实际段落应按招标人项目经理部实际划分为准,对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段落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4料场位置
土石方料场位置位于K258+900处(含取弃土,支距500米,调配K200+000-K230+000段);K283+100料场(支距1300米,调配K230+000-K253+078段);砂砾料场位置位于K289+500处。
2.5标段内具体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和安全要求必须服从项目承包单位现场管理,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6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劳务业绩。
3.1.3财务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还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1.4履约信用
近三年内(2018年10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5发票开具
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1个标段中标。被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列入劳务库黑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持空白U盘1个(拷贝相关设计图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hlqg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贵丰劳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12号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 |
邮政编码:810008 | 邮政编码:810008 |
联系人:马金诚 | 联系人:郭言伯 |
电话:13619739480 | 电话:1399721982 |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