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1-03-16 | 栏目:公告通知 | 点击:

 

青路桥安〔20211

司属各单位:

新年伊始,为切实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中,青海路桥集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管理理念及安全红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司属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集团公司现就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广泛深入的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有效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年度内,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一如既往地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来检查、指导、考核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要覆盖到生产经营过程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和人员,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受控。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管控水平,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压实安全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

二、立足防范、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去抓。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办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等行为,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工作上来,强化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司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的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没有责任制就没有管理,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一级抓一级做到层层把关,各尽其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同时,各单位各项目要严格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严格管理,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而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形成群防群治,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安全监管机构,真正把安全生产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司属各单位要按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邀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单位对施工生产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辨识,分类梳理,评估风险等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等,全面排查风险点、风险因素和危险源,制定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以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分级管控,把各类风险控制在预防工作范围内,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各公司、项目部要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各施工项目在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各公司、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持续深入地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各项工作

2021年度,司属各单位要继续根据省安委办、应急管理厅、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各项活动。同时,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与我司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及整治力度,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广泛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为实现全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努力构建和谐企业,2021年在全司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司属各单位要提前谋划,提早着手,利用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安全发展。广大职工在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广泛参与。要以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等。并以项目施工为重点,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体参工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以月促年”全员参与、安全发展的活动目地。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参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力度,利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用火、用电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把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先预防。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参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并按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要求做好参工人员“三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参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杜绝“三违”行为现象发生,做好参工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盲目蛮干,同时加强生产以外的生活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违纪和危险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对劳务队农民工必须按要求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对从事相关作业活动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参工人员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各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专门机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对在岗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及管理工作,同时要对新增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进行特种技能培训考核,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率必须达到100%。

(三)开展好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工歇等时间教育广大参工人员了解职业病危害和防治基本常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杜绝各类职业病发生。

六、突出重点,立足防范,抓好措施,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我司公路施工点多、线长、涉及面广,作业条件艰苦,危险性较大。司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要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活动,把检查重点放在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上,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各项目工程特点在编制施工计划时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求制定安全风险预防措施等内容,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照检查落实,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项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重点施工部位及薄弱环节管理,对隧道施工、大型吊装、高处作业施工等作业要严格按施工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现场指挥管理,责任到人,严把安全质量关,做到周密细致,确保万无一失。施工地段要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域、设置防护标志、警示标志和危险告知牌,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巡查指导,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未经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对多层次立体施工地段,要统一协调施工,增设流动哨,加大险情观察,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要落实安排好安全工作所需资金专款专用,以满足安全施工要求,配备好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重视技改和设备的完好,提高安全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司属各单位要严格工伤保险制度。各项目(尤其是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为全体参工人员办理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属地工伤保险参保工作。有效规避和降低了企业施工安全风险及经济损失。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项目部、车管部门、单位要抓好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机械、车辆管理(含证照、保险的收集存档),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坚持出车前的安技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大行车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整治违规载人、超速行驶、违规掉头、变更车道、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公司、项目部禁止租用无牌照、无行驶证、无保险、无操作证等车辆、机械设备和人员。

(五)房建施工安全工作,要求按施工项目制定具体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建筑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强对特种机具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检验、检修使用管理和加工区域内临时用电及消防管理工作,重视高处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外脚架不得钢木混用,要按施工规范绑扎固定,四周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网、防坠网,作业区要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危险告知标志等,做好上岗前教育,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的不准上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切实排除不安全因素。

(六)物业公司、鑫隆公司、凯隆公司按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组织开展好各自单位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工作。

(七)司属各单位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指导,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各公司机关办公楼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配置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年审工作。各单位安全部门要定期对消防器材的分配有效情况、各办公室用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项目要加强对临时储油加油点、仓库、职工、农民工驻地及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火患预防管理,落实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整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格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治理。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

(八)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职工驻地、农民工居住点、简易工棚、周边等实际状况,制定周密的应对自然灾害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因突发性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增强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从而达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的目的。

(九)做好高原病的预防工作。近年来,我司大部分项目参工人员进驻高海拔地区进行施工、生活,由于受高原特殊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如高寒、风暴、强辐射、低气压、低氧等因素,对广大参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劳动、甚至生存带来某些严重的影响。为了预防和减少对广大参工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凡涉及高海拔地区施工的单位在与施工队、劳务队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附参工人员体检表,以保证全体参工人员身体各项指标符合高海拔地区施工要求。要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检查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解决,不留隐患,确保广大参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为做好2021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司属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和项目施工实际,周密部署,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现场处置、隔离措施和医疗救治等防护工作,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基础性工作。

八、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及安全奖惩办法

(一)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目标;

  1.重、特大事故案次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3.重伤事故率为零。

(二)公司内部安全奖惩办法

公司内部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每死亡1人,对单位处罚1万元;单位负责人处罚2000元;重伤1人,对单位处罚5000元,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

  2.发生责任伤亡事故:每死亡1人,对单位处罚5~10万元,单位负责人处罚5000~20000元;重伤1人,对单位处罚2万元,单位负责人处罚3000元,同时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相关领导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3.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谎报等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4.安全处罚罚款金额年度内统一交至集团公司财务部,作为生产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

以上处罚处理规定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另行之规定。

九、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凡发生伤、亡事故和行车事故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同时,认真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没采取纠正措施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

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保护广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迅速、有序、统一、高效的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各种有效方式,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公司上下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的合力。

十一、全面总结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找出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求真务实,全面加强管理,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确保我司2021年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为我司各项工作和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相关文章